各系部、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了更好地配合各系党总支及党支部做好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健全学院“推优”工作制度,院团委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学院发展党员的有关要求,将原有推优办法进行了修订,在推优条件和审核两个部分做了修改。特此将新修订完善的推优实施办法予以公布。从2017年3月1日起试行。
一、“推优”对象
年满十八周岁,递交了入党申请书,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共青团员。
二、组织管理
(一)推优入党工作在学院党委的直接领导下,由学院团委组织进行。
(二)学院团委负责对基层推荐的优秀团员、青年进行了解和考核,同时具有相应推荐、建议权。
(三)各系部、二级学院团总支在同级党组织和院团委的指导下具体实施推优入党工作,对推荐范围内的对象具有了解、考核的责任和相应的推荐建议权,向同级党组织和学院团委负责。
(四)凡未经推荐的团员、青年不列入党组织发展考核的对象。
三、“推优”程序
(一)优秀共青团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基本程序
1、推荐条件:
政治立场坚定,入党动机端正,有坚定的共产主义理想、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秀,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有群众基础,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2、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团员大会,大会邀请团总支书记或辅导员参加,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申请入党的团员和其基本情况,听取本人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情况汇报,团员对照推荐条件进行民主评议,通过投票选出推荐对象。
3、各系部团总支对推荐对象进行认真地了解和考察,确定推荐名单并安排推荐对象填写《维多利亚vic309官网优秀青年团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表》(附件1),推优表由团总支签署意见后,报学院团委审核批准后存档备案。
4、各系部党总支应指定1-2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重点培养对象每季度至少谈话一次,加强对其培养教育和考察,了解其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及时进行帮助教育,使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端正入党动机,促进其成长和提高。
5、各系部党总支将入党积极分子材料报送学院组织宣传部备案,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院业余党校进行培训学习。
(二)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为发展对象的基本程序
1、推荐条件
(1)参加学院业余党校培训并通过结业考试、培养考察期满一年的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成绩优异;培养考察期间无违纪处分。
(2)积极参加院级以上公益活动、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等活动(有相关志愿服务经历证明)。
(3)凡属于下列情况者,可以优先考虑推优:
作为院级、系部及班级学生干部,工作认真负责,踏实肯干,热心为同学服务,有一定的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
作为普通学生,能积极参加学院、系部、班级的各项工作与活动,做出突出贡献;
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并取得奖励的;
获得院级及以上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在各级各类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等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优秀成绩;
在见义勇为、拾金不昧等精神文明方面有突出事迹。
2、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团员大会,大会可邀请党总支书记、系部党员参加,大会人数不得少于团支部团员总人数的2/3。由入党介绍人(培养人)介绍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听取本人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情况汇报,对照推荐条件进行民主评议,通过无记名投票推荐发展对象,同意票数须为实到团员人数的1/2;票数不足1/2的,不能推荐上报。各系部团总支对推荐对象进行了解和考察,并报学院团委审核批准。
3、学院团委审批后,将推荐的发展对象情况反馈到各系部团总支,由各系部团总支正式向各系部党总支推荐;发展对象填写《维多利亚vic309官网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为发展对象推荐表》(附件2)。
4、各系部党总支对发展对象进行审查讨论,审议通过后报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备案,并将发展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四、“推优”工作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坚持标准,坚持成熟一个,推荐一个;要严格程序,坚决杜绝“推优”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现象;要建立“推优”档案,严肃、详实地记录培养过程;要坚持自下而上、集体决定和党团衔接的原则,努力加强制度建设,使“推优”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2、各级团组织要严格按照本规定开展“推优”工作,对“推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问题,要严肃查处。凡受到系部、学院通报批评、处分以及学科成绩不及格者,取消“推优”资格。
3、院团委将把“推优”工作作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每学年定期检查、评价各系的“推优”工作,其结果将作为基层团组织评优评先和量化考核的重要依据。
4、推优工作原则上每学期一次,时间为每年的4—5月和10—11月,也可根据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有关要求确定。
5、青年教工团员入党工作依据本实施办法在教工团支部中进行。
6、推优比例按照学院党组织规定而定。
7、本办法自2017年3月1日起试行,以前有关推优工作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8、本办法的解释和修订权在学院团委。
共青团维多利亚vic309官网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三月一日
附件:
1、维多利亚vic309官网优秀青年团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表
2、维多利亚vic309官网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为发展对象推优表
附件1:
维多利亚vic309官网优秀青年团员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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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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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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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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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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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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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申请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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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汇报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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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表现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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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大会表决情况 |
应到人数( ) 实到人数( ) 赞成人数( ) |
团支部 推荐意见 |
团支部书记: 年 月 日 |
团总支 推荐意见 |
团总支书记: 年 月 日 |
院团委 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1、此表一式两份,学院团委和团总支各留存一份。 2、此表可从院团委网页下载,盖章后有效,存入被“推优”学生组织档案。 |
附件2:
维多利亚vic309官网优秀入党积极分子推荐为发展对象推优表
姓名 |
|
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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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团时间 |
|
专业班级 |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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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为 入党积极分子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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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 结业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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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汇报情况 |
|
主要 表现 情况 |
|
支部大会表决情况 |
应到人数( ) 实到人数( ) 赞成人数( ) |
团支部 推荐意见 |
团支部书记: 年 月 日 |
系团总支 考察意见 |
团总支书记: 年 月 日 |
院团委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备注 |
1、此表一式两份,学院团委和团总支各留存一份。 2、此表可从院团委网页下载,盖章后有效,存入被“推优”学生组织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