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建设优良校风学风,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和工作热情,根据学院《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办法》文件的规定,决定在2017届毕业生中评选优秀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行端正,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学习期间各科成绩优良;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毕业学年前总评成绩位于班级前1/2位;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应达到良好及以上。
3、五年制学生在校期间曾两次或两次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至少有一次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荣誉。
2017年3月13日前,各系组织候选人填写《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在汇总后交学生处。
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有关获奖材料均存入本人档案。
各系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完成评选工作。
系书记(签名):___________ 系主任(签名):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