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所需费用的银行贷款。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信用贷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诺按期还款,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每年额度为学费和住宿费总和,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贷款利率为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借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办理流程
上一条:关于调整2020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时间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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