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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日期:2021-12-31 】

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相关通知要求,持续推进正风肃纪,营造风清气正、清爽廉洁的节日氛围,现就做好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意义重大。各党支部、全体党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扛稳抓牢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2022年元旦前夕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公开通报,以案为鉴,深刻认识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对新时代作风建设提出的更高要求,加强廉洁自律教育,扎实做好节前廉政提醒,做到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各支部书记要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靠前督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一把手”要自觉站在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抓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严格自律、严负其责,坚定不移把作风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带头抵制歪风邪气,带头弘扬新风正气,在清廉过节上发挥“头雁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自觉把清正廉洁的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作风建设新成效促进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推向纵深。

二、强化规矩意识,恪守纪律底线

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省纪委监委在元旦春节前夕公开通报案例所释放出的正风反腐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结合典型案例深化以案促改,恪守底线,警钟长鸣,自觉崇廉拒腐,杜绝“节日腐败”。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和宴请等活动;严禁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收送电子红包;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严禁巧立名目表彰奖励发放奖金实物、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参加管理服务对象和学生家长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履职的宴请;严禁餐饮浪费行为;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等。同时,要严格落实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克服麻痹思想,毫不松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严格监督检查,严肃责任追究

节点也是考点,年关也是廉关,学校纪委监察室将坚持“严”字当头,紧盯节日期间易发的“四风”隐形变异和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明察暗访、集中检查和重点抽查。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疫情防控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依规依纪严肃追责。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情节恶劣的坚决从严从快严肃惩治,坚持“一案双查”,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强化警示震慑,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纪检监察干部要持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努力做遵纪守法的标杆。


附件:

1.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https://www.ccdi.gov.cn/toutiaon/202112/t20211227_160344.html

2.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gnyw/article0858e9129e704a1ab80605bebf63f3b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