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务处学生考试工作安排,音乐学院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特制定期末考试专业考试方案,确定主干专业考试12月7日—9日以专业汇报形式进行。这种汇报形式不仅是一种考试方式,更是将音乐学院取得的阶段性教育教学成果进行展示。
在考试的前期准备中,领导班子召开专项会议传达考务精神与各项指示,教研室主任集体商讨有关考试内容,并对专业负责人制定的考核方案和考试标准进行审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音乐学院专业考试分为多种形式进行:声乐考核要求个人演唱两首歌曲,以现场钢琴伴奏的形式进行演唱;钢琴演奏包括乐曲演奏与视奏考核;舞蹈考试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基本功展示,舞蹈编导,民族民间舞蹈三个方面的考核;视唱通过视谱即唱的方式现场抽条。在考试过程中,强调考试与舞台实践紧密结合,要求学生化妆、穿礼服、融入舞台表演。这种所有专业主干课均采用会考的形式,不但展示了学生的基本学习成果,还展示出很多特色;不但有基础专业的展示,还有自身专业之外的拓展。在考试中融入的创编和排练环节,能够对接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要求,更是使学生在舞台展示中不断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在考试结束后,各位任课教师按照考试情况需写出考试总结,探讨经验、反思教学、转变观念。
专业会考是我院教学理念思路呈现的一种特有的方式。一直以来,音乐学院在院长叶胜的带领下不断探索课程和考核方式的改革,打造专业特色。按照职业院校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根据近年来参加各类大赛的经验,进一步明确考核方式的改革方向,将终结性评价转变为形成性评价,把评价内容定位在对职业技能综合运用的考查上,使学生从课堂到舞台实现无缝对接,更好地体现我院“院团合一,演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运用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