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文件(豫社规办〔2018〕3号)精神,经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批准,2018年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已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省社科规划决策咨询项目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坚持立足河南、研究河南、服务河南,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战略部署,坚持以研究和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为出发点,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发展,加强应用对策研究,着力推出有实践指导意义、有决策参考价值的研究成果,更好地为全省工作大局服务。
二、2018年省社科规划决策咨询项目,共设有50项研究选题(见附件),申报者需原题申报。
三、申报者要紧紧围绕选题,开展前瞻性研究,预期研究成果应具有较高的实际应用价值,能够为省委、省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新思想新观点新举措。
四、课题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含)行政职务。课题申请人应对所申报课题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和相关科研成果。
五、申报决策咨询项目的负责人本年度不得同时申报省社科规划年度项目。在研(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批准结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被撤项或中止的国家、省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自撤项之日起二年内不得申报。
六、项目评审按照《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实施办法》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会议评审,最后报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审定。
七、项目负责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最终成果鉴定采取会议集中鉴定的方式进行,成果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评为“良好”(含)以上档次的研究成果给予资助,发放《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对评为“合格”档次的发放《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证书》,但不予资助;对评为“不合格”档次的研究成果不予资助,不发结项证书。
八、决策咨询项目根据成果质量高低、影响大小和完成时效,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资助,资助经费于项目结项后拨付。资助额度由省社科规划办依据项目鉴定等级,提出资助建议,报中共河南省委宣传部审定后实施。
九、项目研究时限为6个月,成果形式为1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并于立项之日起3个月内,提供一篇3000-5000字的阶段性成果。
十、课题申请人要按照《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决策咨询项目申请书》的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申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