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教教科〔2018〕583号)要求,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2019年度重大招标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重大招标课题计划立项20个,每项资助经费10万元,课题研究时间自立项之日起2年内完成。申报者可根据课题选题(见附件1)选其中1个申报。重大招标课题题目不得更改,申报者可据此组建研究团队、设计研究内容。
(二)申报者在设计研究内容时,要注重理清现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借鉴经验、提出对策、明确保障;要注重运用科学数据、客观事实研究问题;要注重应用性,突出实践性。
(一)2019年度重大招标课题在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教科规划办”)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二)重大招标课题立项工作,通过课题申报、资格审查、会议评审(含答辩)的程序进行,评审结果经省教育厅审定。
(一)重大招标课题采取省教科规划办与课题承担单位共同管理的办法。课题承担单位要将批准的重大招标课题列入单位重点科研计划,提供所需条件,给予经费配套支持,加强监督检查并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以保障课题研究正常进行、按时高质量完成研究任务。
(二)重大招标课题批准立项后,不得更换课题名称、课题承担单位和课题主持人。因不可抗力致使课题研究无法进行,省教科规划办将撤项,并要求退回拨付的经费。
(三)重大招标课题完成全部研究任务后,应及时申请结项,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课题进行评审鉴定。课题组提交鉴定的课题成果主要包括:1部与课题相关的专著或者在北大图书馆版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与课题相关的论文,以及不超过5000字的教育改革发展政策建议。
重大招标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出版时,必须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重大招标课题成果+课题编号”字样。
(一)应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以及具有处级以上行政职务,主持并完成过省厅级以上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或者省社科课题。
(二)一位申报者只能申报一个重大招标课题。课题主持人不参加课题立项评审答辩,视为自动放弃。
(三)申报者必须履行承诺,具体负责课题研究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课题组成员的聘任、研究经费的分配使用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必须保证能够参加省教科规划办安排的课题研究活动。
(四)申报者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五)申报者所在单位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科研资源、研究基础与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六)承担省教科规划课题(申报截止日期前未获批准结项)的负责人不能申报。
(二)申报受理时间:2018年7月26日上午9点至11点,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