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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切实落实普通高校高考安全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8日 作者: 点击:[]

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9 年高考将于 6 月 7 日、8 日举行,为切实落实普通高校高考安全责任、确保考试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 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的开局之年,确保高考安全是当前教育系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各高校要充分认识维护高考安全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做好高考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努力为高考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高校是本校考试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校党委书记和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要层层落实考试和招生安全工作责任。

二、各高校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的宣传,让每个学生知晓,组织作弊、帮助他人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提供或出售试题或答案、代替他人参加考试等行为都是违法行为。明白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今年,我省继续实行“无声入场”、统一文具、人脸识别以及指纹、照片、身份证比对验证等有效措施,严防严打违规舞弊。对违规报考、预谋参与作弊、试图充当“枪手”的,只要在考前主动退出,一律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不仅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一律开除学籍,而且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各高校要加强学校的安全保卫,防止不明身份人员进校张贴广告,及时排查清理校园内及周边兜售作弊器材、招募枪手、组织替考、非法助考等广告信息。对发现的涉考作弊线索要及时向省招办和当地招办报告。对涉嫌违法犯罪线索,要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对举报涉考作弊犯罪线索有功人员,要给予保护和奖励。

四、承担考试任务的高校考点,要成立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牵头,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按照国家、省高考安全工作会议的要求和省招办、当地招办的安排,做好考试各项组织工作。确保标准化考点设施运行维护保障到位,考务人员选聘培训教育到位,考务操作严格规范落实到位。确保不出现试卷失泄密事件、不出现大面积舞弊事件、不出现群体性事件、不出现媒体负面炒作事件。

五、今年高考适逢端午节放假,各高校要建立学生假期离校报告制度,采取灵活多样、切实有效措施,掌握每个学生假期活动情况。高校辅导员要切实履行责任,督促每名学生保持手机畅通,6 月 7 日、8 日高考考试期间(上午 9:00-11:30,下午 3:00-5:00),安排专人与学生本人通话联系,实时掌握考试时间内学生所处的位置和状态,并做好电话记录。对考试时间内无法与学生本人取得联系的,要及时弄清原因,一旦出现去向可疑、无法联系且原因不明的,要及时联系其家人或向公安部门报告,尽快查清情况,确保每个学生安全。

六、高考期间,各高校学生管理部门要坚持24 小时值班制度,保持联络畅通,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遇有紧急和重要情况时,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七、各高校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负责部门,责任落实到人,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负责任出现考试舞弊、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八、各高校要将此通知要求迅速传达到本校全体教师和学生,将本通知文稿放大张贴在学校大门、食堂、学生宿舍、公告栏、快递领取处等公共活动场所,并通过本校网站、广播、手机信息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省教育厅、省招办、市县招办将安排明察暗访,督促检查,确保有效落实。

2019 年 5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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