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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4日 作者:葛坤霖 点击:[]

近日团中央组织召开的第十七届“挑战杯”竞赛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竞赛章程、评审规则等政策性文件。根据会议结果,确定了本届竞赛通知,目前正在会签程序中。考虑寒假因素,为使广大师生提前了解竞赛要求,现将《关于组织开展第十七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预通知》分享如下,供参考。最终参赛要求、竞赛章程等仍以后期正式印发的竞赛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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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赛对象在2021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高等院校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二、大赛分组

学生可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

三、注意事项1、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终审决赛当年6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或硕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2、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支持围绕发展成就、文明文化、美丽中国、民生福祉、中国之治和战役行动等6个组别形成社会调查报告,也可以按照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个学科报送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3、参赛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或集体申报,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经本校学籍管理、教务、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确认。4、此次参赛作品可由不超过三名教师指导完成。作品完成全国竞赛申报后,作品题目、作者、指导教师等关键信息不得变更。

四、报名须知1、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中国社会科学学院、全国学联、四川省人民政府承办单位:四川大学、共青团四川省委2、参赛作品于2021年5月底完成作品报送。3、各作品由院部选拔产生,有相关作品的学生优先。4、以院部为单位报名,并注明作品名称、院部、作者姓名及联系电话5、联系人:李昂18737883327;办公室电话0371-22115896;电子邮箱:kfwhyszyxytw1@163.com

校团委

2021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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