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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封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1-04-02    作者:     来源:     点击:

清明节将至,为持续严明节日纪律,毫不松懈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河南新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原董事长李巍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2015年至2019年,李巍先后在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河南新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任职期间,逢年过节收受礼品、礼金和消费卡,共计13.13万元。李巍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0年2月,李巍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开封市城区水资源管理中心原副主任齐飞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和私车公养问题。2017年1月至2019年5月,齐飞利用保管开封市水利局公务用车加油卡的职务便利,私自用单位加油卡给私车加油64次共计20070元。2020年1月,齐飞驾驶公务用车豫BA8098到郑州办私事。2021年1月,齐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杞县司法局平城司法所原所长杨艳军违规收受管理对象礼金问题。2019年7月,杨艳军在任裴村店司法所所长期间,借其亲属杨某轩开办的“乡情”大酒店开业之机,收受裴村店司法所社工、社区服刑人员共15人赠送礼金合计3000元,用于个人消费。杨艳军还存在其他违法问题。2020年12月,杨艳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以上三起典型案例,违纪行为大都发生在党的十九大以后或者持续到党的十九大以后,属于典型的顶风违纪。在党中央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的背景下,仍有个别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逾越红线,未能彻底摒弃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车私用、私车公养等“四风”陋习,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案为鉴,不断强化纪法思维和规矩意识,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大力弘扬廉洁自律、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新风正气。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关键之年。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必须要以优良作风作保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扛牢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以守土尽责、慎终如始的姿态,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全市党员干部自觉担当职责使命,自觉抵制歪风邪气,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加快落实“三大建设年”工作任务,以作风建设新成效,全力保障“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阶段新要求,保持定力,久久为功,坚持立破并举、扶正祛邪,以作风建设年为抓手,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监督检查“过一遍”工作要求,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露头就打,不断健全改进作风和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要紧盯节点强化监督检查,针对违规使用公车或公款进行私人祭扫、游玩、探亲访友,或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接待;借祭祀之机用公款互相宴请;以祭祀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以办公用品、会议费、印刷费等名目虚假报销违规接待、私车公养费用等“四风”突出问题和隐形变异新表现,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持续释放全面从严、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探索创新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的有效途径,不断提升作风建设治理效能,以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高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