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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开封市纪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04-04    作者:     来源:     点击:

清明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尉氏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人民医院院长金鹏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问题。2016年,金鹏借用药品配送企业负责人董某某个人名下一辆别克商务车用于公务,并将该车日常加油费用在尉氏县人民医院财务报销,2017年3月将该车退还。此外,金鹏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10月,金鹏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龙亭区北郊乡北官庄社区党支部书记郭小五等人借学习之机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8年11月3日至4日,北官庄社区党支部利用北郊乡拨付的党建经费,组织社区“两委”干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赴林州市红旗渠学习,期间绕道前往国家5A级旅游景区林州市太行大峡谷游览桃花谷、王相岩等景点,并违规将旅游门票2460元以党建活动费的名义报销。2020年1月,郭小五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社区主任翟江林、组织委员李继伟、宣传委员杨建民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祥符区西姜寨乡史岗小学校长赵小云虚开发票用于发放福利问题。2018年3月至2019年1月,赵小云以节假日加班为由,给自己发放补助4000元,给会计王某某发放补助2500元,以上资金以购买文体用品、办公用品名义虚开发票报销。2019年11月,赵小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以上三起案例,有的以借用为名违规使用管理服务对象私车,有的违规公款旅游变通下账,有的虚列开支套取公款乱发福利,反映出在全面从严治党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心存侥幸、顶风违纪,心无纪律、行无底线。全市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切实增强纪法意识,自觉抵制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切实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

清明节将至,违规公款吃喝、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公款旅游等“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疫情防控容易出现麻痹思想、松劲心态。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把压实疫情防控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政治责任结合起来、一体推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要认真落实中央“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部署,以钉钉子的精神正风肃纪,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