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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纪委监委关于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6-21    作者:     来源:     点击:

端午节将至,为严明节日纪律,在新征程上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吹响纠治“四风”冲锋号,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原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宋自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上半年至2022年春节前,宋自学担任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第三庭庭长、第一庭庭长期间,借逢年过节和住院之机,违规收受礼金2.7万元。宋自学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10月,宋自学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2023年3月,宋自学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兰考县环卫局原副局长王河江等人借培训之机旅游问题。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3日,王河江带队同兰考县市容环境卫生服务中心工管办主任王华军等一行7人到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银川市综合执法局学习,学习结束后擅自改变行程到西安、三门峡等地游玩。2023年3月,王河江、王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其他参与人员受到批评教育、责令检查处理。

尉氏县民政局副局长冉战伟、张市镇党委书记黄冠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9年8月,冉战伟任两湖街道党工委委员分管统计工作期间,在明知发放统计补助违规的情况下,仍向两湖街道办时任主任黄冠华建议发放,违规发放统计补助4.22万元。2023年4月,冉战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冠华受到批评教育处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既有风腐一体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又有易发多发的“四风”问题,相关人员均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极为深刻。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认真权衡心存侥幸、不知收敛的严重后果、利弊得失,坚决摒弃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价值观,不断增强拒腐防变能力,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端午节是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节日,也是精准发现、从严纠治“四风”的重要节点。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将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纠“四风”树新风作为调查研究的重要课题,深入把握“四风”规律性特点,结合清廉开封建设实际,找准强党性、正党风、严党纪的切入点,通过廉政谈话、警示教育、节日话廉等形式切实加强教育管理监督,让忠诚爱国、清廉勤勉的优秀传统文化浸润人心,不断倡树重实绩、重担当、重廉洁的鲜明导向。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把防治“四风”隐形变异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密切关注“四风”问题新动向新表现,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隔空送礼”“隐蔽一桌餐”“借壳绕道游”等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四风”改头换面、隐蔽隐性问题严查快处。要加强研究分析,强化日常监督,既要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又要深入整治花样翻新、由明转暗的作风顽疾,着力推动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