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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督导室检查结果考核使用办法
检查对象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考核使用情况说明 |
教师个人 |
1 |
校级听评课 |
打分(F)标准为: 优:13 ≤ F ≤ 15 良: 9 ≤ F < 13 中: 6 ≤ F < 9 差: 0 < F < 6 |
2 |
教师上课情况 |
① 授课教师存在迟到、早退、接打手机、不有效组织教学和管理课堂等行为的,扣2分/节。 ② 授课教师有无故旷课的,扣2分/节。 |
3 |
《教师日志》填写情况 |
①《教师日志》抽查中填写认真的,加2分/次。 ②《教师日志》抽查中填写不认真的,扣2分/次。 |
各教学院部 (含校企合作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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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师日志》检查情况 |
①《教师日志》抽查中检查规范认真的,加2分/次。 ②《教师日志》抽查中未按要求检查的,扣3分/次。 ③《教师日志》抽查中检查不认真的,扣2分/次。 |
2 |
教学督导稿件 |
能及时反映院部教学管理、教学改革、教学经验、教研活动的情况,认真撰写督导稿件,并被教学督导室采用的,加2分/篇。 |
3 |
听评课、巡课 |
0 < C < 5 扣1分 ① 校级督导听评课、巡课存在问题的课堂节次 : 5 ≤ C < 10 扣2分 10 ≤ C 扣3分 ② 院部督导员听评课不认真、未按比例评课的,扣1分/次。 |
4 |
学生督导 整体工作评价 |
学生督导员工作认真负责,信息准确全面,反馈及时有效,被督导室评为优秀的,加1分/次。 |
5 |
双向反馈效果 |
①督导员工作例会迟到扣0.5分/次,缺会扣1分/次。 ②未按时并保证质量上交各种督导材料的,扣1分/次。 ③未及时准确做好双向反馈工作的,扣1分/次。 |
6 |
院部督导 整体工作评价 |
每学期按学校院部总数的30%评选出教学督导整体工作优秀院部,评为优秀的,加2分;教学督导整体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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