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学督导工作要求,按照教务处学生考试工作安排,音乐学院结合自身专业特点,特制定了期末考试专业考试方案。我院督导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充分发挥二级督导作用,对这次期末专业考试的筹备和落实情况进行了全程的参与和监督。
一、组织教研,制定考试方案
专业考试采取汇报形式进行,不仅是一种考核方式,更是将音乐学院取得的阶段性教育教学成果进行展示。在考试的前期准备中,学院领导班子召开专项会议传达考务精神与各项指示,二级督导员对考试时间、流程、监考教师分配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教研室主任集体商讨有关考试内容,并对专业负责人制定的考核方案和考试标准进行审核,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在考试前,二级督导员赵季若老师和程欣老师实地查看了考场的准备工作,重点对钢琴、评分席位置等进行指导;考试过程中,查看整个考试的运行情况,发挥监督作用。
二、流程严谨,规范考试过程
音乐学院专业考试分为随堂考试和专业会考两种形式。其中,专业会考是专业课考试的重中之重,考试过程要求所有专业教师进行监考打分,以此形式展示课堂教学成果,同时可以让学生之间相互借鉴学习,老师之间相互交流探讨。12月8-10日,19级全体学生分别以不同的形式进行了声乐、器乐、舞蹈、视唱练耳、钢琴即兴伴奏等课程的专业会考——声乐考核要求个人演唱两首歌曲,以现场钢琴伴奏的形式进行演唱;钢琴演奏包括乐曲演奏与视奏考核;舞蹈考试以小组为单位进行基本功展示,舞蹈编导,民族民间舞蹈三个方面的考核;视唱通过视谱即唱的方式现场抽取考试内容。在考试过程中,强调考试与舞台实践紧密结合,要求学生化妆、穿礼服、融入舞台表演。此种考试方式,不但有基础专业的展示,还有自身专业之外的拓展;不但有师生对课堂教学的反思,还培养他们对未来职业和舞台的敬畏感和仪式感,在考试中融入的创编和排练环节,能够对接学生的职业岗位能力要求,更是使学生在舞台展示中不断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三、反馈反思,助力教育教学
考试结束后,学院12月16日专门召开考试反馈会,各教研室集中对各考场的考试情况进行汇报,交流经验,反思教学,二级督导员认真记录,提出建议,比如如何让考试。会后,学院要求各位任课教师依据本次考试情况写出会考总结,已于12月25日上交并进行教学归档。
专业会考是音乐学院检验课程目标达成度的重要方式。一直以来,音乐学院在院长叶胜的带领下不断探索课程和考核方式的改革,打造专业特色。按照高水平专业群建设要求,不断明确考核方式的改革方向,将终结性评价转变为形成性评价,把评价内容定位在对职业技能综合运用的考查上。同时,叶胜院长始终强调二级督导员在常规教育教学中的使命与作用,做好督学、督教、督管,及时对教学当中发现的问题反馈到学院,不断完善音乐学院管理机制,力争让音乐学院在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新征程中,不断取得新成绩与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