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怎么办?

作者:招生就业处 时间:2023-11-02 点击数: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怎么办?


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怎么办?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那么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要承担什么后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所以,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
都要记得

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哦!




源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声明:维多利亚vic309官网就业信息网刊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 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 了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或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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