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部门:
为促进教育科学事业繁荣发展,表彰教育科研战线取得的重大原创性、时代性研究成果,教育部决定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活动。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活动的通知》(教教科函〔2021〕89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通知(教办厅函〔2021〕7号)(附件1)精神和《第六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实施办法》相关要求,准确把握评奖活动的指导思想、原则、范围、组织、参评条件和申报要求等,尤其要坚持创新和质量导向,坚持宁缺毋滥原则,严把学术质量关和政治关,切实把真正优秀的教育科研成果推荐出来。
二、根据本届评奖范围的要求,各单位推荐的成果原则上应是规定年限内已获得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参加我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奖活动而未获奖的成果,一般不再推荐参评,未参加评奖的成果可推荐参评。
三、成果评奖材料应严格按要求填写、装订和报送。
1、报送成果材料要求:申报评审书一式6份(1份原件5份复印件),一律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参评成果原件1份。《申报评审书》电子版请发邮箱kfwyykyc@126.com
2、申报截至时间为2021年4月9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外事处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