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是在校学生的监护人,为杜绝校园安全事故的出现,教师应遵守以下制度:
1、班主任、任课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严格课堂教学管理,确保课堂教学安全。
2、教师按时上下课,不迟到、不早退,中途不离开教室,维持好课堂秩序。
3、教师教育学生应注意方法,启发、诱导为主,不采用简单粗暴、压制的方法,不侮辱学生。
4、教师要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课后与班主任联系。如原因不明,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
5、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
7、上课期间,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同时通知班主任方可放行。
8、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亲笔书写请假条并经班主任签字方予以认可。
五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