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学院VR机房实训室管理制度
VR机房实训室是新民学院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教学专用场所,由新民学院集中管理,负责制定和落实场馆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制订场馆的安全防火、卫生保洁、设施管理保养等相应的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为了更合理、有效、安全地使用电脑设备,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新民学院VR机房实训室负责人:岳明,联系方式:17797740883。
一、 计算机房是进行电脑、软件技术学习和操作的场所,不得挪作他用。
二、 爱护电脑设备,不得擅自拆卸电脑的硬件设备(如键盘、鼠标等),不得故意用力敲打或者乱按键盘等设备,如造成电脑软件或硬件损坏者,照价赔偿。
三、 进入计算机房,必须听从管理人员安排,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操作,如电脑出现异常情况,应时刻向管理人员报告,在故障排除前,不得操作电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四、 计算机房每台电脑已编号,学生上课需按编号就座,避免计算机的有意损坏和零件的丢失等,如有问题,责任到人。
五、 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得使用自带的硬盘或者光盘,以防计算机病毒的传染,若造成损失,应当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六、 计算机房只在上课时间向学生开放。
七、 室内保存清洁,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物质进入计算机房,严禁在室内喧哗,打闹、抽烟及吃零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和杂物,违者取消上机资格。
八、 爱护室内设备,设施,不准在桌椅、墙壁乱刻乱花,不准随意下载与教学无关软件。
九、 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设备设施损坏,按市场价,照价赔偿。
十、 严格遵守VR机房实训室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如有疑问请咨询管理人员,积极配合管理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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