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及省教育厅相关工作部署,根据河南省《学校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高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实施办法》和开封市《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开学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等文件相关要求,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学校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一、严格执行患新冠肺炎学生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二、对患新冠肺炎的学生,学院须及时将情况报告学校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及时送健康驿站进行治疗,做好学生入站-在站-出站服务管理等工作。
三、患新冠肺炎的学生病愈时,必须由相关医院开具痊愈证明。学生持痊愈证明到学校,由学校医务室复查后,方可回班复课。
四、若学校医务室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校证明不一致,以校医务室的结论为准,学生暂不返校上课,并遵照学校医生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五、学校医生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学校医生立即将情况报告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属地卫健部门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协商后做出是否返校的决定,并通知学生和家长。
六、学校医务室出具的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与学生各执一份,并整理保存。
维多利亚vic309官网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