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设优良校风学风,激发广大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学习和工作热情,根据学校《先进班集体、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评选条件及办法》文件的规定,决定在2022年毕业生中评选优秀应届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2022年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校级优秀毕业生按毕业生总数的20%推荐。
三、推荐名额(具体见附件1)
四、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各项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
2.注重道德品质修养,讲究文明礼貌,关心集体,模范遵守国家法令、社会公德和校规校纪。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秀,在校期间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不及格科目,实习实训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认真上好体育课,身体健康,体育成绩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5.入学以来曾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团员或者优秀学生干部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6.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所受处分未被解除者不得评为优秀毕业生。
7.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和抗击暴雨洪灾中主动作为、勇挑重担,迎难而上表现突出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五、评选办法及时间安排
2022年4月7日前,各院部组织候选人填写附件3《优秀毕业生登记表》,并在汇总后交学生处同时上报电子版汇总表(附件2用Excel表格)发送至xsc2115786@163.com,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奖励办法
学校发文进行表彰,颁发荣誉证书,有关获奖材料均存入本人档案。
七、评选要求
各院部要对评选工作高度重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及时完成评选工作。
学生处
2022年3月28日
附件1: 2022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各院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序号 |
院部 |
校级(人) |
1 |
音乐学院 |
48 |
2 |
工艺美术学院 |
64 |
3 |
文化传媒学院 |
25 |
4 |
甲骨文软件学院 |
35 |
5 |
商鲲学院 |
41 |
6 |
英杰学院 |
36 |
7 |
京师早教学院 |
30 |
8 |
健鼎学院 |
54 |
9 |
旅游管理学院 |
41 |
10 |
学前教育学院 |
218 |
11 |
经济管理学院 |
82 |
12 |
初等教育学院 |
70 |
13 |
外语教学部 |
8 |
14 |
五年制大专部 |
41 |
15 |
计算机学院 |
74 |
16 |
新民学院 |
26 |
附件2:各院部推荐名单汇总表(请自行下载)
附件3:优秀毕业生登记表(2022年度)(请自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