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
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和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深化学校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开展2020年度文明班集体和文明学生的评选工作。
现将本次评选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文明班集体条件
1.班干部队伍政治思想素质好,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学生,工作认真负责。
2.全班同学朝气蓬勃,积极上进,关心集体,爱护公物,文明礼貌,尊敬师长,团结互助,班风好。
3.班级学习风气浓厚,学习成绩整体突出,考试无作弊现象。
4.全班同学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课堂秩序好,无违法违纪现象,无学生受校纪处分。
5.积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科技活动和课外活动,保持良好的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
6. 积极组织同学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和省级文明校园建设;
7.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热心社会公益活动、无私奉献。
(二)文明学生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社会主义。
2.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模范执行学生守则,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助人为乐;语言文明,礼貌待人,诚实勇敢;遵纪守法,见义勇为,敢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热爱集体,热心为他人服务。
3.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态度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努力,成绩优良。
4.具有健康的体魄,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的身心素质。
5.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中,热心社会公益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无私奉献。
二、评选比例
文明班集体占全校班级总数的30%,文明学生占全校学生的20%。各院部推荐名额见附件。
三、有关要求
1.文明班集体:各院部将所推荐的文明班集体名单和《文明班级申报表》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送学生处。
2.文明学生:各院部将所推荐的文明学生名单和《文明学生申报表》于2021年3月15日前报送学生处(同时将“文明学生名单”电子版发送到xsc2115786@163.com)。
3.各院部要以本次评选推荐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程度,为创建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贡献智慧和力量。
学生处
2021年3月5日
附件:各院部名额分配:
序号 |
院部 |
文明班集体 |
文明学生 |
1 |
工艺美术学院 |
5 |
111 |
2 |
初等教育学院 |
5 |
139 |
3 |
计算机学院 |
5 |
147 |
4 |
经济管理学院 |
7 |
127 |
5 |
旅游管理学院 |
5 |
76 |
6 |
外语教学部 |
1 |
10 |
7 |
文化传媒学院 |
3 |
48 |
8 |
学前教育学院 |
7 |
228 |
9 |
音乐学院 |
5 |
87 |
10 |
五专制大专部 |
10 |
282 |
11 |
京师早教学院 |
2 |
51 |
12 |
英杰学院 |
2 |
57 |
13 |
健鼎学院 |
7 |
128 |
14 |
甲骨文软件学院 |
2 |
66 |
15 |
新民学院 |
2 |
47 |
16 |
商鲲学院 |
3 |
68 |
|
合计 |
71 |
16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