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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工作责任及例会制度

【来源:辅导员工作责任及例会制度 | 发布日期:2019-10-22 】

辅导员必须认真履行以下岗位职责:

一、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围绕全面实施以德育为核心,以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的素质教育,开展以思想政治教育为主要能容的学生德育工作,知道学生全面发展。

二、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形势政策教育、道德法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成才就业等思想政治教育。

三、重视学生骨干队伍的培养,按照学校党、团组织的要求,抓好班级党团建设,发挥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团组织结合团员的示范作用,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的能力。

四、组织协调社会教育资源,运动多种载体,指导学生开展第二堂课活动、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

五、加强学风建设,帮助学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学习方法,发扬刻苦勤奋的学习精神,掌握学生的学习、出勤和考试情况,关心学生的实训、实习等实践教育环节。

六、保持与学生家长、任课教师和学生公寓管理员的联系,经常深入学生课堂和学生宿舍,了解教与学的情况和学生在社区的日常行为,关心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七、围绕校纪校风建设,教育学生模范地遵守校纪校规,对违纪学生及时进行教育和处理,做好安全和稳定工作,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八、负责学生的综合评测、品德评语、毕业鉴定以及奖学金申报和各类先进的推荐等日常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学生的报到注册、入学教育、军训、体检、献血、勤工俭学、助学贷款、就业等各项工作。

九、完成学院、系部党政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辅导员实行坐班与值班相结合的工作制度。每周一上午为我系辅导员工作例会时间,汇报上周工作,安排下面工作,集体讨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