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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讲雷锋,学雷锋”演讲比赛的通知

【来源:关于开展“讲雷锋,学雷锋”演讲比赛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4-03-14 】

汉语言文学系学生:

为弘扬雷锋精神,倡导社会文明,培养学生关爱他人、勤俭节约、热爱校园、服务社会的优良品质,加强我系精神文明建设,我系决定开展以“讲雷锋,学雷锋”为主题的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2014年3月26日 星期三 下午3点

二、比赛地点:3号报告厅

三、演讲主题:以“讲雷锋,学雷锋”为主题,参赛人员的演讲题目要围绕这个主题自拟。

四、演讲要求:演讲时间控制在3至5分钟,第4分钟有工作人员举牌提示。演讲稿必须紧扣主题、健康、积极。参赛选手必须提前到场、必须用普通话、脱稿演讲。

五、奖项设置:本次比赛将评选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人员由汉语言文学系颁发证书等。

六、报名时间:请于3月20日上午10点前,各班班长把参赛名单及参赛题目报到12级语文教育3班(5512)武秋霞处 。

演讲比赛评分标准

比赛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百分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累加得出平均分,即为选手最后得分。

1.比赛内容:30分,指演讲的主题材料,结构(题目新颖、主题突出、内容真实)等,演讲内容与主题不符此项不计分。

2.语言表达:40分,其中脱稿10分,口语25分(包括普通话标准,口齿流利、声调抑扬顿挫、语感流畅达意、语音清晰纯正),态势语5分。

3.风度、仪表及其他:20分,仪表大方端庄、姿态协调和谐、动作娴熟优美、神情灵敏自然,其中的其他包括是否超时、是否卡壳等。

4.综合影响:10分,包括选手的临场表现和演讲效果等。

汉语言文学系 学生会

201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