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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多利亚vic309官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来源:维多利亚vic309官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 | 发布日期:2019-09-13 】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和《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一、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维多利亚vic309官网全日制普通专科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根据上级有关部门当年分配的名额,资助资金分为2300元、3300元、4300元三个等级。

三、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科技、文体等活动;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四、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与评审

1.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每年9月30日前,学生根据本办法规定的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向所在院部提出书面申请,经辅导员签署意见后交所在院部,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3.各院部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情况,组织初评,提出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初步名单及资助档次,将初评结果在院部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各院部推荐的学生名单进行复审,提出拟资助名单和资助档次,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并将研究通过的学生名单向全校师生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将确定的获资助学生名单逐级报至省教育厅审批。

五、国家助学金发放与管理

1.上级主管部门将资金拨到学校后,资助款将按十个月平均发放,由学校计划财务处将资助款直接存入受助学生本人的银行卡。

2. 各有关单位应当认真做好助学金的发放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助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挤占、挪用,确保足额、按时发放,使国家助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3. 学生受助期间,如出现休学、退学、违法违纪、不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或不遵守学校其他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况,学校将取消其受助资格,资助资金用于资助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费用,不得用于购买高端消费品、吸烟酗酒等,如发现学生未按要求使用,将收回学生助学金并取消下一年度参评资格。

5.如发现学生在申请国家助学金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现象,学校将取消其资格,追回国家助学金,并取消其在校期间所有评奖、评优、评先的资格,并视其情节进行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6.为了发挥资助与育人的双重功效,做到不仅从物质上帮助学生,而且从精神上培育学生,从能力上锻炼学生,各院部应当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鼓励并要求受资助学生参加公益性活动,培养他们勇于面对困难、自强自立、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六、本办法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自2017年9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