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发文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5日发布人: 来源: 浏览次数:

党委发文一般包括拟搞、核稿、签发、登记编号、盖章、送发、归档等几个环节,中间过程由党办专人负责转办。

1.拟稿:党委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任务拟稿、提交;

2.核稿:党委办公室初步审核后,转办至党办主任进行审核;

3.会签:需分管校领导会签的,转办至相关校领导进行会签;

4.签发:转办至党委书记审核、签发;

5.登记编号:按发文顺序详细登记发文日期、文件编号、文件标题、归档单位等;

6.盖章:党办专人再次审核、校对后,加盖党委印章;

7.转办至拟稿人,按照发放范围进行推送;

8.归档:党委办公室负责文件存档。

上一条:党委收文办理程序 下一条:党委有关印章使用范围和管理规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