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纪(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单位党组(党委),市纪委各派驻纪检组(纪委),市直纪工委,市管企业和高校党委、纪委,各人民团体党组:
2018年元旦、春节临近,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明纪律规矩。党的十九大对加强作风建设做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首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细则》。12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就查摆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做出重要指示,强调“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再次向全党释放了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驰而不息改进作风的强烈信号。全市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通过廉政谈话会、警示教育、以案促改等方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着力营造节俭文明廉洁过节的氛围。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带头转变作风,形成“头雁效应”,保持正风肃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尺度不松、氛围不淡,不断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做到“十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烟酒、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以及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严禁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规公务接待和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借节日之机搞拉票贿选、说情打招呼、跑官要官等行为。
二、加强监督检查,推动作风持续好转。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在坚持中深化、巩固中拓展,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一刻不停歇地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方面,坚决查纠“错峰送礼”、电子红包、快递送礼,以各种名义套取资金用于吃喝送礼,在机关或企业食堂、内部宾馆和培训中心等公款吃喝,在高档小区或写字楼“一桌餐”接受吃请等隐形变异问题;另一方面,重点纠正走秀式调研、“推绕拖”、懒政庸政怠政、不出实绩出经验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管理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要创新监督方式,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充分发挥新媒体技术和“大数据”平台的作用,开展上下联动、全方位的监督检查。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部门,聚焦国有企业、金融机构和县乡基层等领域,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向基层延伸。
三、严格执纪问责,保持高压态势。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节日期间省纪委、市纪委交办及本地区、本部门自查发现或者直接受理的问题线索要严查快办,及时上报结果。要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充分运用好“第一种形态”,该提醒的提醒,该批评的批评,该诫勉的诫勉,防止小问题造成大影响。坚持越往后执纪越严,对于党的十九大后仍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特别是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中央决策部署的行为,一律从严处理。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严肃追责问责,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地方和单位,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
市纪委将组织督查和明察暗访,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及时通报典型问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四风”问题举报渠道,建立元旦、春节期间值班、报告、督办制度,密切关注本地元旦、春节前后作风问题情况,发现“四风”舆情反映、问题线索以及其它重要情况的,第一时间逐级报告,及时核查处置、上报结果。各县区纪委、市纪委各派驻(派出)机构节日期间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情况,包括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及查处、曝光等,于2018年2月27日以前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