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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评价改革的高职教学督导工作创新

2020 年10月 ,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了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对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完善立德树人体制机制,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提高教育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教学督导作为具有评价性质的教学质量监控活动,是高校实施最经常、应用最广泛的教学质量评价形式,如何在新时代教育评价理念下改进教育评价监测、健全高职教育自我督导功能、发挥好评价“指挥棒”作用、提高高职院校治理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的时代意义。

新时代教育评价视野的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再认识

教学质量评价既是教学督导的任务,又是教学督导工作的手段。 近年来,我国职业教育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高职院校在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以及突出实战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教学督导具有监督、检查、评价、指导等职能,其目的是帮助教师成长,提高教学质量。 但在实际工作中,教学督导主体与督导客体往往将教学督导工作看作监督检查。 督导主体侧重于对教学客体的教学进行价值判断,重查找教师教学中的不足而轻指导,往往局限于对某一课堂或几堂课的评价,忽视对教学过程的关注, 缺少对教学背景的了解和及时交流反馈,对授课教师教学改进及其专业发展的指导和帮助不足,难以有效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和促进教师提高教学能力, 使得教学督导评价更多地是对教师教学进行约束,教学督导评价成为对教师进行管理的一种工具。

由于我国职业教育督导工作起步较晚,使得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工作普遍缺乏规范性以及健全的规章制度。 一是教学督导任职资格缺乏准入制度,对教学督导人员选聘无统一的标准,多数高职院校督导人员选聘采取推荐与自荐的方式, 从具有高级职称的离、退休教师中选聘专职督导,从二级学院在职高级职称教师中选聘兼职督导。 二是对督导工作流程、行为准则等没有明确的标准和制度规范。 督导人员与教师的沟通方式单一,主要是通过听课评价表或专项评价反馈情况,很少有跟进的指导。 三是缺乏对教学督导的培训评价制度。 大多数教学督导没有经过相应的培训直接上岗,缺乏外部反馈和评价的监督。

一些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在实际操作中普遍存在着“重督教”或“只督教”、轻督学、轻督管。 督教主要也是采取“随机听课”的形式来监控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和标准主要是考察知识的传授,而不是以学生学习成效、能力的提升和思想价值引领的多维评价,难以体现职业教育的特色。

新时代教育评价导向的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原则再确立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开展教学质量评价要在遵循现代职业教育规律基础上,构建科学合理、操作可行、彰显高职教育特色的教学督导评价体系,并根据现实需求进行动态调整,确保督导评价内容的科学性与有效性。立德树人的目标导向原则。 立德树人成效是检验学校一切工作的根本标准。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评价应在遵循教育规律的基础上,与时俱进,将评价和指导有机结合, 依据 《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充分考虑类型教育的实践性、开放性、职业性的特点,将工学结合作为切入点,突出能力培养的同时要注重思想品德教育,突破传统的教学观、质量观,克服以智力发展或知识的传递为核心的单一教育教学质量评价观,寓育人于教学之中。 教学督导在课堂评价时应以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学生综合能力的目标为导向,重“德育”与“智育”的融合性、知识的应用性、教法的灵活多样性,学生学习积极性、课程目标达成度等,评价内容与培养目标相一致,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师的工作行为符合新时代的需求,践行“三全”育人教育理念,克服评价中的盲目性和随意性,明确评价目标和方向,切忌为评价而评价,具有鲜明的价值引领性。

系统视角的公正评价原则。 高职院校教学督导评价要基于系统思维视角,充分遵循现代职业教育的客观规律和技能人才的成长规律, 以学生的进步成才、对教学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以及教师的发展为标准,结合学校的客观基础条件和教学工作的特点,将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设置可操作性强的评价指标体系。在评价过程中,教学督导要以客观事实为基础,公平公正地对待评价对象,严格执行评价标准,并将客观标准与主观能动性结合起来,真实反映教学工作现状,力求评价客观公正。 教学督导评价不仅限于对教师,也应包括学生、学校管理和教学督导自身等观测评价,只有收集的信息充分全面,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原则上开展评价活动,更好地体现评价的教育性和有效度,才能促进教师发展和学生成长,为学校宏观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和科学依据。

基于专业的分类评价原则。 分类评价首先应考虑如何正确分类,分类太粗,则失精准;分类太细,则难简明。 专业不同,课程不同,难度系数不同,教学对象不同,教师教学方法就不同,同样的内容在不同的条件下,结果千差万别。 教学督导评价应在遵循共性的基础上彰显个性, 根据专业和课程类型进行分类,设定评价标准和指标,用不同的尺子来衡量不同类型的专和课程。 在实施教学督导评价的过程中,根据各二级学院专业办学实际,制定不同的评价方案,采取不同的评价形式和评价标准,加以分类指导,形成符合专业实际和课程特色的教学评价模式,这样的“技术分类”既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增强了教学督导评价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使评价结果更有说服力,还可以挖掘各专业自身特点,对积极开展特色办学和特色专业建设具有很好的引导作用。

服务发展的以导为主原则。 督导评价要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从监督、检查为主转变为指导、帮助、服务为主, 把促进教师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作为教学督导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 用服务发展的眼光看待教育教学活动中的人和事,将教学评价作为一个发现优秀、引导师生进步的过程。 教学督导在评价中, 要避免生搬硬套,适时地将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过程性评价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 着眼于发掘教师和学生的潜能因素, 关注教学是否最大限度地促进了学生的全面发展,实现教育增值。 要既明确评价对象的现状和水平,又能以“竞争力”“特色”等为开展发展性评价,既诊断又开方,真正做到启发点化、以督为辅、以导为主。

新时代教育评价指引的高职教学督导策略再构建

针对高职院校开展的 “双高计划”、1 X 证书、创新现代学徒制、构建学分制教学等人才培养创新和教学新形态的变化,教学督导应在实践中贯彻“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创新督导评价方式,引导广大教师认真履行教书育人职责,营造良好的立德树人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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