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 年 10 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强调教育评价事关教育发展方向,要改进高等学校评价,改进教育教学评估。因此,高职院校有必要以教育评价改革为抓手,促进专业内涵发展,提高育人质量。作为高职院校教育教学评价主体之一的校内督导,基于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型应用人才的角度,探讨如何参与构建多元的教学评价体系,提升督导管理效能,是反馈教育效果和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高的保障。
一、国内外教育教学评价的发展历程
(一)中国历史沿革
教育评价自古有之,我国最早在西周时期建立了教育考评制度。《学记》中明确记载,当时的朝廷已对教育教学设定了考评机制。公元 606 年,隋朝开始实行科举制,是我国历史上通过考试选拔官员的重要举措,对我国乃至世界影响深远。虽然具有试题数量少,知识覆盖面窄,没有客观的评分标准,评分易受阅卷人主观意识的影响等缺陷,但足以说明当时的教学评价标准就是金榜题名,评价功能是学而优则仕。平民可以通过科举跻身上层社会,统治者选拔符合忠、孝、仁、义的人才,符合古代传统社会的自然经济、农业意识、宗法关系、君主政治等价值观。科举制度直至清朝末期废除,共延续了1200 年左右,吴敬梓的《儒林外史》中《范进中举》的故事,即讽刺了当时世态炎凉的社会风气和追逐名利、日渐衰败的科举制度。
(二)国外状况
在国外教育评价方面改进主观性考试始于近代欧美国家。20 世纪 40 年代,美国出台了泰勒报告,指出评价教育效果不应只测量学生的某些能力和特征,应根据教育目标,评价学生发展成长的过程和水平。该报告的结论代表着现代教育评价的开始。50 年代以后的教育评价改革,更加重视对教育的检查和教育效果的评价,对教育教学方法方案的优点开始进行判断。1984 年,美国评价专家古巴和林肯出版了专著《第四代教育评价》,对评价过程和评价主体等内容提出了新的观点,建构了第四代教育评价的基本观点和体系。2001 年,日本文部科学省出台“远山计划”①。主要内容包括:促进国立大学的合并和重组;民间机构的经营手段引进国立大学;引进大学评价与学位授予机构等第三方评估制度;增加所有公立私立大学通过竞争获得的经费额度。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发展进程
20 世纪 90 年代我国实施了 9 年义务教育制度,促进了基础教育的快速发展。以“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为原则,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主要评价主体。中国高校评估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1985 年 5 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教育管理部分要组织教育界、知识界和用人部门定期对高等学校的办学水平进行评估。”1990 年 10 月,《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出台,规定了系统的高等学校评估的目的、任务、原则、评估机构、评估程序,确定了普通合格评估、办学水平评估和选优评估作为高等学校教育评估的三种基本形式。2002 年,教育部制定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并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2004年 8 月,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正式成立,中国高等教育教学评估工作开始走向规范化、科学化、制度专业化的发展道路[1]。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下发了文件②,完成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引导和支持学校全面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切实发挥学校的教育质量保证主体作用,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制度体系和运行机制,是持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和制度安排,也是教育行政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履行管理职责的重要形式,对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具有重要意义[2]。
(四)新时代中国教育评价的要求
新时代中国教育评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中指出:各级各类学校要有完善的立德树人落实机制,要有健全的教师潜心育人的评价制度,要有多元化的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评价办法,要有科学的社会选人用人方式。到 2035 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2021 年 3 月,习近平主席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委员时,强调“要围绕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以教育评价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育人方式、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2021 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湖南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湘政发〔2020〕2 号)指出健全职业学校评价,分类研究制定职业学校办学质量考核办法,重点评价德技并修、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新时代的教育评价应加大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和就业岗位与所学专业匹配度的评价权重,探索与行业企业岗位标准衔接的评价指标体系,扩大行业企业参与办学评价,深化职普融通,大力推行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
二、高职院校校内督导现状分析
高职院校内教育教学评价体系中,督导发挥着重要的具体的督查指导作用。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不同于本科教育,它肩负着为现代化建设事业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的重任。因此,教学评价对于反馈和调节高职教育教学成果尤为重要。教学评价是教育评价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督导既是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的职责,也是促进教师教学能力提高的手段[3]。但是高职学院校内督导的发展并没有伴随高职教育的发展而同步发展,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职能单一
校内督导没有综合督导职能,几乎相当于教学专项督导,限于督导课程。对于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内容无法完全覆盖,也没有发挥对学校办学质量的督导作用。
(二)组织单一
通常校内督导由即将退居二线的主管教学校领导主要负责,团队构成大多是退休教授或二级学院骨干教师构成,教学经验丰富。年轻教师由于教育教学经验尚欠,很难加入督导队伍。从而,督导队伍的平均年龄偏大,几乎没有老中青的递进分布。同时,对于督导团队的应有人数,没有指导方案,不像教师人数是有师生比科学规范的,督导人数少,难以覆盖大多数教师的教学,往往容易以一节课或几节课,作为对教师教育教学评价的依据。
(三)手段单一
校内督导基本通过听课的单一且唯一方式,对教师教学进行评判,对于教师全面的综合的职业素养评价,听课记录是当下教师教学能力的证明,纸质资料很难长期保存,督导环节是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的被忽视部分。
(四)标准单一
由于督导队伍不可能覆盖所有专业,“督”的标准往往基于督导自身专业知识水平,且局限在课堂教学较多。而且,受团队人数的限制,“督”不了全盘涵盖实训课、岗位实习和毕业设计指导、创新创业活动等教学全过程。“导”不了第二课堂活动,第二课堂和第一课堂有机融合和相互支持是课程育人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
(五)培训很少
督导队伍的培训不多,而且督导团队的资深老师比较多,参加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不高,不利于督导队伍的长期建设。
(六)评价缺失
督导的内容和评价细则要细则化、制度化,既“督”又“导”,才能促进教师队伍的成长。只“督”不“导”,或者只“导”一节课,也发挥不了督导的积极作用。另外,督导的工作也需要有所评判,纳入考核,促进工作的不断改进和不断完善。
三、完善督导管理效能建设
(一)督导的原则
如何提升高职院校督导的效能,不让督导的行为流于形式,真正起到督学、导教的积极作用。第一,“三全育人”原则。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将教学督导工作融入课堂教学建设全过程,全员参与,深度融入到课程目标设计、教学大纲修订、教材编审选用、教案课件编写等各方面,贯穿于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训实习、作业、毕业设计等各环节,可以利用信息化平台,实现对教学全方位全覆盖。第二,诊断性评价、过程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三结合”原则。其实各高职院校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诊断与改进工作,就是这一原则的充分体现。它是各校根据自身办学理念、办学定位、人才培养目标,聚焦专业设置与条件、教师队伍与建设、课程体系与改革、课堂教学与实践、学校管理与制度、校企合作与创新、质量监控与成效等人才培养工作要素,查找不足与完善提高的工作过程,是在学校、专业、课程、教师、学生等五个层面开展的“8 字诊断螺旋”的教育评价改革的过程[4]。第三,督导的“三结合”原则。对教学过程中的教案、教学方法、教学考核方式等开展过程性评价,即不仅在开学前和开学初检查各项准备工作,有条件时,建立教师个人档案,将督导听课、教师自评、教师互评、学生评教等积累起来,对教学活动中教的问题和学的问题集中研究、讨论、分析原因、解决问题,有助于教师改进教学,提高教学水平。岗位实习期间,还要校企双方综合评价学生的职业素养、专业应用能力、职业技能、操作规范和创新创业能力等。第四,督导、教师、企业与社会等评价“多主体”原则。在日常教学活动中,改变单纯以学校为主体的评价方式,由学校、校内督导、系部(二级学院)、校企合作的企业等多方对教学内容、过程、组织、质量等进行不定期的督导和评价。校内督导负责教学的内容、过程及教学质量的评定。系部(二级学院)负责日常教学工作的组织及监督管理:师资培养、学习指导、实习指导和教学法研究、专业建设、教材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等。在适当运用分析法和记分法的前提下,学生也参与到评教活动中,作为评价主体之一,对反馈教师教学质量和课程效果起到一定的辅助作用。学生的岗位实习活动中,依据学生从事岗位的工作范畴、内容、质量标准等制定考核评价标准。突出岗位对接专业,完善校内专任教师、校外专任教师、校外兼职教师(来自企业)、企业和社会有关方面等多元化评价主体的评价体系。
(二)提升督导管理效能路径
对于督导组织单一问题,既然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是技能型应用人才,一是督导队伍中引入企业专家、一线技术能手进行教学,特别是实践实训教学,更能符合市场和企业对人才培养的需求。企业人员全程参与人才培养过程,不是只加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等,而是加入校内督导队伍,加强对人才培养的过程管理,强化从专业标准对接行业标准,课程标准和教学标准对接工作流程和工作任务开始。二是督导队伍中吸纳年轻教师,毕竟年轻教师是督导评教的主体,年轻教师教育教学经验不足是事实,但是,年轻教师应用信息化手段能力强,接受新事物快均是优势,督导在评教的同时也是继续学习和与时俱进的过程。三是二级学院经验丰富的教师做兼职督导,争取覆盖院校里所开全部专业,争取对教育评价做出全面客观的判断。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做兼职督导,加强对行政单位的综合考核评价。学校是一个整体,育人不仅是二级学院的义务和责任,各行政单位也是改善教学管理、修订教育教学制度和提高教育质量的必不可少的重要部门。对于督导手段单一问题,督导的工作要尽量覆盖全专业、全过程和全面评价教师的教学,科学制定合理的督导计划,常态性与随机性结合、过程性与诊断性结合。要采用大数据和信息化等手段和平台,将督导记录固化,创新督导指导方式,并定期形成教育督导报告,明确公示,引导各部门对反馈的问题及时开展诊断与改进。对于督导评价标准单一问题,要完善各专业各类的专业教学标准和不同课程的评价标准,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广泛征求相关专业专家和企业专家等的建议,并不断完善。对教师的评价,也不仅局限于课堂教学,而是要关注教师育人的全过程,包括第二课堂活动的设计组织、实训实习教学、毕业设计指导、志愿者活动等等,而不是督导队伍一元主体对课堂教学的单一评价。对于督导培训问题,督导培训既是督导对教师进行教学评价标准的培训,也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督导的培训。督导也可以参加各种专业的建设指导委员会,了解企业对教学和育人的需求,把握督导的方向。对于评价督导机制问题,诚然,教学管理和督查也是教务处和二级学院负责统筹的工作。教学管理系统要职责明确,形成校(院)、系(二级学院)分级管理,督导负责教学评估的架构。处理日常教学管理工作由教务处负责,并定期召开教学工作例会;管理与决策重大教学问题;督导队伍负责教学的过程督导及教学质量的评定,督导工作也要随时能够接受考核。
21 世纪教育是全球化并存的时代,提高中国高等职业教育的竞争力,激发活力,提高创新能力,教育教学评价改革至关重要,督导改革是关键环节,以督为基础,以导为重点,督导结合,才能有序有效提高校内督导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