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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五专部考试管理制度

发布者:五专部  时间:2016-05-26 12:09:54  浏览:

一、考核的范围、要求

1、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都属于学生考核检查的范围。

2、考核按课程性质分为考试、考查两类,每学期考试、考查的课程及门数按学院规定执行。

3、考试时间由系里根据学院安排统一部署。

二、考核的办法

1、成绩考核分平时检查与总结性检查两类

⑴平时检查根据学生平时的书面作业、平时测验、课堂提问、课堂讨论, 期中及阶段性考试等成绩综合评定;

⑵总结性检查根据教学计划规定分为考试、考查两类。考试可采用笔试(开卷或闭卷)、口试、现场测试(实际技能操作)等多种形式,采用何种方式,应根据教学特点、内容和其它具体条件而定,并报系里审定。

2、考试命题坚持以教学大纲为标准,坚持命题客观,实行教考分离,努力建设试题库,积极推广试题库命题方式。考前各任课教师要认真组织全面统一的复习,不能明确考试重点,更不能透漏考题。

3、试卷审核

(1)由各教研室负责试卷的审定。

(2)试题应按学院统一试卷格式制作。

三、成绩评定

1、必须坚持客观、公正;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实事求是,杜绝人情分。

2、考核成绩一经评定送交后不得随意更改,确有特殊原因必须更改的,应由原评定教师提出书面意见,经系里领导同意才可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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