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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管理

五专部教学检查制度

发布者:五专部  时间:2016-03-20 12:07:37  浏览:


一、教学检查内容

期初教学检查、期中教学检查、期末教学检查、专项教学检查、日常教学巡查、学生评教和学生教学信息员意见反馈。

二、教学检查方式

教师自查、教研室检查、系检查组重点抽查、学生评教、督导评教、教师评学、学生座谈会、学生教学信息员意见反馈、教学情况通报等。

三、具体实施

(一)期初教学检查

期初教学检查在开学准备周和开课第一、二周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教师到位情况、教学任务安排、课表落实、教师教学进度的安排及备课(整体设计、单元设计)、教材、教学辅助材料、服装等发放、教学设施及实训条件准备、开课第一周教学秩序、学生到课率等情况。

(二)期中教学检查

1、期中教学检查一般安排在第九、十周,根据学院安排,围绕提高教学质量的诸因素来进行期中教学检查。检查的重点是: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学生的学风情况,课堂教学情况,教学质量状况,以及教师备课、课外辅导、指导实训、教学组织等情况。期中教学检查之后,对本次的教学检查进行总结,找出成绩和不足,同时提出改进措施。

2、例行检查以各教学常规管理要求为依据,包括:教学进度计划的执行、教师的教案、课件、教学日志、学生的考勤、课内外作业(或实训报告)。

3、学生评教以座谈会形式进行,一般安排在第十二、十三 周进行,了解教师教学情况和学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

4、教师评学由任课教师对所任课班级的学习状况进行评价,并提出改进意见,以书面形式上交。

(三)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安排在学期期末考试前后两周进行。检查内容包括:教师教学进度的完成情况、本学期教学任务及有关教学工作情况、教学工作总结、考试的组织安排情况、考试试卷的准备、监考阅卷的情况、成绩评定、试卷分析等。检查方式包括:座谈会、工作总结、审查考试试卷、巡考、抽查成绩单或已批阅试卷等。

(四)专项教学活动检查

1、专项教学检查根据学期教学工作重点和突出问题设定项目,一般安排在第11 周,也可根据需要分阶段安排。

2、专项教学检查项目以舞蹈、美术、声乐、钢琴、口语、课件制作等教学技能为核心,由各教研室进行专项汇报。

(五)日常教学巡查

1、成立日常教学巡查组,每日不定时巡查各班教学情况。重点巡查,巡查范围涵盖上午、下午及晚上的所有课程和教室及各实训室。

2、办公室每月安排两次随机教学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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