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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21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3-25   点击数:

各院部: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评选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的通知》的要求,现将2021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日制2021届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信念坚定,具有敏锐的政治鉴别力和政治责任感,在大是大非面前立场坚定;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勤奋好学,品学兼优,专业课学习成绩名列前茅,所修课程未出现不及格情况;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尊重老师,团结同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曾获得过院部级以上表彰。

3.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乐于助人,富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积极参与服务乡村振兴,主动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社会公益服务活动,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具有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对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参加国家和我省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艰苦行业等基层就业的毕业生;创新创业意识较强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

5.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常态下,主动作为,勇挑重担,乐于奉献,敢于迎难而上的毕业生,优先评选。

三、推荐名额

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各院部推荐名额见附件1,推荐后由学校统一审核。

四、评选程序

1.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的办法,充分发扬民主,层层推荐,预选名单应广泛征求意见,各院部要公示3天,将所有材料汇总后报学生处,由学校统一审定。

2.学校审定后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无异议后将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应届毕业生上报省教育厅审批。

五、评选要求

1.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政策性强,影响面大,各部门应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在评选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条件,认真把关,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各部门要将初选名单按要求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3.各院部在报送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材料时,同时报送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后期在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微信等渠道予以宣传,典型事迹材料要求写作规范,可直接发表。

4.各院部初评、填表及公示时间为3月24日—4月5日,于4月6日12点前将附件2、3由院部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学生处并同时上报电子版(附件3用Excel表格)发送至xsc2115786@163.com,逾期不报送的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2021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各院部推荐名额分配表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

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21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在校情况统计表

      学生处

   2021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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